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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不得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2017/12/28 6:01:48 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12月27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公积金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通告》,要求在合肥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房开发建设、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拒绝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低,但是购房人经常被开发商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这种情况非常普遍。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发《通告》就是为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对缴存职工在解决刚需和改善性住房中的作用,促进合肥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通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房开发建设、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拒绝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积极配合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机构,提供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应由其提供的有关材料。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与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公积金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督促、监督检查。对经督促仍拖延、拒绝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企业,联合约谈责令限期改正,对经约谈仍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记者 余佼佼

信息来源: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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